各位考生: 目前,国家联考最低复试分数线尚未下达,为便于专业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能使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复习,根据已知考生成绩和国家下达招生计划(30名)情况,经学院同意,我招办从即日起开始2007年艺术硕士专业复试报名工作。要求如下: 一、参加专业复试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为戏曲艺术的弘扬与发展而勤奋学习。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 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不含业余戏曲爱好者)。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 3、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分数91分(含)以上。 凡达到以上参加专业复试报名条件者,请于2008年1月7日前到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外阜考生可用特快专递邮寄报名)。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我院将根据国家联考下达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要求,和国家下达招生计划(30名)情况,以及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发放复试准考证。 二、具体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报名者须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填写完毕后,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3、在《资格审查表》中的“报考学位种类”栏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报考专业或领域”栏填写研究方向,如:“戏曲表演——京剧老生”或“戏曲舞台设计——灯光”等。 4、报名者应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学历学习成绩单(须加盖人事档案专用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专业复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008年1月14日——1月1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16:00。 四、专业复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1月23日——1月25日 2、地点:中国戏曲学院 3、考试科目:见《2007年艺术硕士(MFA)招生简章》考试科目 五、复试费:260元 领取准考证时一并交齐。
中国戏曲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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