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上级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廉洁过节提醒。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底线,不踩纪律红线。
学院(含附中)公车管理部门要对照《北京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十不准”》,对公车及加油卡加强管理,对12月31日—1月2日和1月21日(除夕)—27日(初六)期间的公车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备查,除特殊公务需要外,公车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财务部门要对有关报销材料加强审核把关。
二、严守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见附件)为反面教材,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家教家风,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一个不得”: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土特产、电子提货券(礼品卡)、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活动之机变相公款旅游、使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相关业务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旅游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铺张浪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广大教职工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小节,处理好与学生的“亲”“清”关系,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等给予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或宴请。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元旦、春节既是重要节日,更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学院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教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信访举报。对新发生的违反“八个严禁、一个不得”等问题,从严从重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情况。对顶风违纪问题,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干部的领导责任。对诬告陷害者,按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协助党组织书记做好监督提醒工作,督促党组织书记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抓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立即向学院纪委报告,协助完成有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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