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学院党委常委会2015年12月8日会议决定,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检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在寒假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
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北京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警示教育中涉及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
三、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结合年终考核进行。分管院领导要亲自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四、检查结果要在2016年1月15日前书面上报学院党委和纪委,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背书。
中共中国戏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