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纪发〔2016〕8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纪工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与范围
检查时间: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
检查范围:重点对学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是否存在“四风”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公款收送月饼节礼和电子礼券
2、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
3、借节日之机以走访或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4、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5、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6、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7、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8、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9、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10、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1、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12、党员干部离京报备和请假制度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学院纪委将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四、工作要求
1、学院各二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治“四风”的第一责任人。财务报销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现“四风”问题,将严肃追究签字人的责任。
2、学院财务部门要把好报销单据审核关,对公款支付的有关单据要严格把关,对可能涉及“四风”问题的单据不予报销。组织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处级(含)以上干部的离京报备和请假工作。后勤管理部门要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3、学院纪委将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受理、核实、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和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者,快速处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举报电话:010-63353284/63337051
举报邮箱:jw@www.ronmenor.com
中共中国戏曲学院纪委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