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纪委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纪发〔2017〕5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持久改进工作作风,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学院纪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戏曲学院纪委
2017年4月18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整治重点,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努力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等方面取得进一步改善,切实推动中央和北京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学院落实到位。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错失工作时机、耽误工作进程;
(二)缺乏政治担当,“四个意识”不强,维护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
(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只喊口号、光说不练、不认真贯彻落实;
(四)落实学院第二次党代会部署、“十三五”发展规划、巡视整改任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重大任务中不作为、乱作为;
(五)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给学院和师生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
(六)为民意识不强,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置之不理、处置不当,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
(七)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师生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
(八)纪律松弛,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庸懒散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九)其他师生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对照上述重点,深入查找存在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纠正。
(二)加强日常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召开党风校风监督员座谈会,收集整理有关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按要求向上级报送专项治理有关情况。
(三)严肃执纪问责
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责任追究。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整改不到位的;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四风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
学院纪委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巨大危害,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抵制“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引导全院师生员工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进行监督。
(三)加强整改落实
把整改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督导,确保落实。要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制度,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