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纪办发〔2017〕8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在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市纪委市监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全院教职工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过节提醒。
一、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院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30条的行动上,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巨大危害,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表现和《人民日报》8篇评论文章进行反思自省,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政联席会、部门员工会议等形式,向所管辖的基层党支部、教研室、科室进行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层层传递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等实行全程记实,有关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1、学院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统筹抓好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学院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教育在前,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30条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作为典型通报曝光,按要求向上级纪委报告有关情况。
2、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协助党组织书记做好监督提醒工作。纪检委员要列席有关会议,提醒督促党组织书记做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做好有关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等记实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向学院纪委报告,协助学院纪委完成有关工作。
3、严肃执纪问责,做到警钟长鸣、威慑常在。对党员教职工违反党的六大纪律问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查处。对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终身追究责任。对非党员教职工的违规违纪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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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17年12月11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答新华社记者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表现
(2)2017年12月15日—27日《人民日报》系列评论文章:坚决纠正“四风”新表现
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