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纪发〔2018〕11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三十条成果,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过节提醒。
一、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严明纪律要求
2018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开始施行。学院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确保文明廉洁过节。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全院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其他娱乐活动安排;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金红包、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及各类有价证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及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在规定地点封存停驶。
二、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教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信访举报。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要求,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作为典型案例在学院官网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情况。对顶风违纪问题,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协助党组织书记做好监督提醒工作。纪检委员要提醒督促党组织书记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做好有关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等记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举报电话:010-63353284
举报邮箱:jw@www.ronmenor.com
中共中国戏曲学院纪委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