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纪委发〔2019〕6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2019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30条成果,严防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复燃,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过节提醒。
一、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学院(含附中)公车管理部门要对公车及加油卡加强管理,在GPS全程监控基础上,对9月7日、8日、13日、14日、15日、28日和10月1日--7日的公车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备查,除特殊公务需要外,公车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财务部门要对有关报销材料逐一严格细致审核。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防止“被围猎”,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营造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督促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研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党员干部从通报的有关案例中吸取教训,守住纪律底线;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所管辖的基层党支部、教研室(科室)进行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广泛接受监督。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院党员干部(含行使公权力的监察对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30条,重点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月饼、土特产以及电子提货券(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活动之机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相关业务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旅游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三、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专责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提醒教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处分问责越重”的总要求,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信访举报。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对无视纪律威严、不顾组织提醒、不知止不收手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从严从重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作为典型案例在学院官网通报曝光,按要求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情况。对顶风违纪问题,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的直接责任,又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追究失职失责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的领导责任。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协助党组织书记做好监督提醒工作,督促党组织书记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做好有关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发扬斗争精神,发现问题立即向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报告,协助完成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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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戏曲学院纪委
中国戏曲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