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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戏曲纪委发〔2019〕9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30条成果,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过节提醒。

      一、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学院(含附中)公车管理部门要对公车及加油卡加强管理,在GPS全程监控基础上,对1月1日(元旦)1月24日(除夕)--30日(正月初六)的公车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备查,除特殊公务需要外,公车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财务部门要对有关报销材料逐一严格细致审核,对问题单据坚决不予报销。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防止“被围猎”,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营造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开展日常监督,督促党员干部从通报的有关案例中吸取教训,守住纪律底线;认真查找和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所管辖的基层党支部、教研室(科室)进行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广泛接受监督,让监督探头无处不在,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关键节点是各种“节日病”的高发期,也是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全院党员干部(含行使公权力的监察对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30条,重点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土特产、电子提货券(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活动之机变相公款旅游、使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相关业务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旅游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三、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专责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提醒教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处分问责越重”的总要求,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信访举报。同时,学院纪委将严肃处置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

      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对无视纪律威严、不顾组织提醒、不知止不收手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从严从重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进行见人、见事、见细节通报曝光,按要求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情况。对顶风违纪问题,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的直接责任,又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追究失职失责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的领导责任。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协助党组织书记做好监督提醒工作,督促党组织书记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做好有关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发现问题立即向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报告,协助完成有关工作。

      举报电话:010-63353284

      举报邮箱:jw@www.ronmenor.com

 

                               中共中国戏曲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