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戏曲纪委发〔2020〕14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30条成果,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上级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廉洁过节提醒。
一、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学院(含附中)公车管理部门要对公车及加油卡加强管理,在GPS全程监控基础上,对1月1日--3日和2月11日(除夕)--17日(正月初六)的公车使用情况(含公车号牌、使用时间、到达地点、使用人员及部门、使用事由、审批领导等)进行详细登记备查,除特殊公务需要外,公车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学院(含附中)财务部门要对有关报销材料逐一严格细致审核,对问题单据坚决不予报销。当前,首都疫情防控进入应急状态,全体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要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落实防疫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严格遵规守纪,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营造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各二级党组织、单位(部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开展日常监督,督促有关人员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守住纪法底线;认真查找和坚决整治“四风”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所属基层党支部、教研室(科室)进行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让监督探头无处不在,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关键节点是各种“节日病”的高发期,也是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全院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30条,重点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土特产、电子提货券(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活动之机变相公款旅游、使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相关业务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旅游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铺张浪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专责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提醒教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处分问责越重”的总要求,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信访举报。同时,学院纪委将严肃查处冒用他人名义信访举报、匿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对无视纪法威严、不顾组织提醒、不知止不收手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从严从重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进行见人、见事、见细节通报曝光,按要求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情况。对顶风违纪问题,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的直接责任,又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追究失职失责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的领导责任。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协助党组织书记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将本通知传达给所属教职员工,督促党组织书记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发现问题立即向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报告,协助完成有关工作。
举报电话:010-63353284
举报邮箱:jw@www.ronmenor.com
中共中国戏曲学院纪委
(市监委驻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