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林蓉蓉等人公款旅游。2012年12月15日至19日,首都师范大学组团以学习交流名义赴福建旅游,未安排公务活动,游览了厦门等地,花费公款18万余元。调查期间该团退回全部公款旅游费用。市纪委给予校党委副书记林蓉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2013年12月21日《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