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我院纪委全委会召开2019年第2次会议,学习传达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通报市纪委第四轮内部督导情况和有关违纪案例,审议通过2019年学院纪委工作要点。院纪委副书记姚海琳主持会议。
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首都纪检监察工作基本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会议认真学习了蔡奇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要求和陈雍书记的工作报告。学院纪委将牢记“改革创新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不竭动力和永恒主题”,认真分析当前形势,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做实做细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加强政治监督和纪律检查,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从六大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要求。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专责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和纪律检查,实现政治巡察全覆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学院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明确了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体、事项、程序、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事项,以及监督与追责等。《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学院纪委将带头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同时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议通报了市纪委第四轮内部督导情况和有关违纪案例。会议强调,要反思被督导纪委(纪检监察组)在政治站位、履职尽责、自身建设三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纪委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9年学院纪委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