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国粹艺术的普及与繁荣,丰富活跃社区居民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戏曲进社区”普及工作的作用,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联合中国戏曲学院共同举办首届丰台区“群艺杯”票房大赛。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主题和宗旨
(一)主题:“传承国粹艺术,构建梨园之乡”
(二)宗旨:以展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国民艺术素质为宗旨,以“传承、弘扬、创新”为核心,为戏迷群众搭建展示戏曲艺术才华的舞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
中国戏曲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戏曲学院继续教育部(戏曲艺术教育中心)
三、参赛对象
2013年丰台区“戏曲进社区”已开展辅导的30家试点票房。(名单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网络报名
8月25日至31日,登陆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或中国戏曲学院下载报名表,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及参赛者1寸电子彩照1张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xqpfds2013@126.com)进行报名。
(二)第二阶段:现场报名及参赛分组抽签
9月14日(星期六)14:00—18:00到中国戏曲学院二号教学楼1层104大赛办公室抽取参赛小组组别及顺序,同时报送参赛选手材料、参赛曲目伴奏(CD或U盘)、参赛作品影像制品(DVD光盘)。
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报名表。(见附件1)
2.报送参赛曲目伴奏格式一律为“.mp3”或“.wav”; 参赛作品影像制品格式一律为“.vob”或“.mpg”。
3.每位选手报送的伴奏及影像要分别刻录在不同的光盘上,并在光盘封面粘贴标签,详细注明参赛剧目名称、所属街道、选选送票房、选手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4.在报送的参赛视频画面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选手单位和选手信息的字幕与标志,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5. 参赛视频画面一律用全景拍摄,禁止做任何后期剪辑以及包装,否则将视为弃权行为。
(注:当日未到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所报材料须真实、准确)
(三)第三阶段:赛前会议及参赛作品确认
9月28日(星期日)9:00在中国戏曲学院小剧场召开赛前会议,领取赛事章程、相关证件,并进行参赛作品确认。
(注:当日未到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四)第四阶段:复赛、决赛、颁奖仪式
1.10月12日、13日举行复赛、决赛。
2.10月13日举行颁奖仪式。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剧目须是2013年“戏曲进社区”票房指导剧目。
(二)每个票房参赛节目(含个人节目、集体节目)数量在4个以内(含4个),节目总时长在15分钟以内,参赛剧种及形式不限。
(三)参赛所需服装、化妆、道具、伴奏(含乐队)等均由参赛个人或单位自行解决。
六、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大赛采取淘汰制,评委现场打分、现场亮分,按照20%、30%、50%分获一、二、三等奖;大赛将设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 璟
联系电话:63352427;手 机:13261237425
活动网站: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www.bjft.gov.cn/)
中国戏曲学院(www.www.ronmenor.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二号教学楼1层104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3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