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传承优秀的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促进国粹艺术的普及与繁荣,市教委定于2013年9月至12月举办第四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宗旨
(一)主题:传承国粹艺术,弘扬民族精神。
(二)宗旨:大赛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全体学生,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民族艺术在校园中普及的
新思路和新形式,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传承戏曲艺术,搭建展示戏曲艺术才华的舞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网络报名
9月25日至30日,登陆本次活动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gxbds2010@163.com)进行报名。
(二)第二阶段:现场报名
10月26日、27日(星期六、日,9:00—12:00、14:00—18:00)到中国戏曲学院办公室报送参赛材料、参赛曲目伴奏(CD或U盘)及参赛作品影像制品(DVD光盘)。
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电子版报名表及1寸电子彩照1张。
2.报送参赛伴奏格式一律为mp3或wav,影像格式一律为vob或mpg。
3.每位选手报送的伴奏及影像需分盘刻录,影像和声音需同期录制并采用全景拍摄,禁止做任何后期剪辑及包装。光盘封面上需粘贴标签,注明参赛剧目名称、选送单位、选手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内容。
4.在所报光盘的画面内容中不得出现报送学校或选手信息以及指导教师姓名等字幕与标志,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第三阶段:初赛评选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影像材料进行评选,以最终成绩排名确定决赛入围名单。
11月1日起,在活动网站公布决赛入围名单及相关信息。
(四)第四阶段:赛前会议、作品确认
11月3日9:00在中国戏曲学院小剧场召开赛前会议,领取相关证件,并进行参赛作品确认。
(五)第五阶段:决赛、颁奖典礼
11月9日起举办决赛,决赛含演唱及戏曲知识问答两部分(戏曲知识问答题选题大纲请登录活动网站查询);12月初举办颁奖典礼暨颁奖晚会。
四、参赛要求
(一)除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外,北京地区大中小学学生均可参加。
(二)比赛设个人及集体两个项目,其中个人项目参赛时间限5分钟以内,集体项目参赛时间限10分钟以内,参赛剧种及形式不限。
(三)每位选手只限报名参加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一项。
(四)参赛所需服装、化妆、道具、伴奏(含乐队)等均由参赛个人或单位自行解决。
五、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一)初赛:按照个人及集体项目参赛节目总数的50%,并依据总评成绩,由高到低入选决赛。
(二)决赛:进入决赛的个人及集体项目按照20%、30%、50%的比例分获一、二、三等奖,并设特色奖项。
(三)比赛另设纪念奖、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 璟、尹松健;联系电话:63352427
手 机:18611786781、18911015908
活动网站:北京学校美育工作网(www.bjmyw.com)
中国戏曲学院网(www.www.ronmenor.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二号教学楼1层104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8月1日
附件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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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戏曲知识问答题选题大纲.doc | 28672 |
附件1第四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报名表.doc | 30720 |
第四届国戏杯通知.doc | 23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