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学院整体工作部署与相关要求,在2014—2015学年度取得突出成果的基础上,中国戏曲学院将于2015年9月1日起,继续参与东城、西城、丰台3区九所市级基地校、六所区级基地校的美育特色发展工作。此项工作,以进一步传承和发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提高基层中小学艺术教学水平,推进素质教育,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宗旨和目标。为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现面向本院学生(含各专业研究生和大四年级本科生)及在京从事戏曲等艺术工作的专业人员招聘第二批教学及管理志愿者,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助教师资30名,管理人员3名。
二、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公正审核、统一培训、公平录用。
三、招聘专业:京昆表演专业方向为主,戏曲多剧种、话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等各专业方向为辅。
四、招聘条件:申请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进步,热爱艺术及教育事业;
2.品质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3.本院学生(含各专业研究生和大四年级本科生)及在京从事戏曲等艺术工作的专业人员,须有丰富、扎实的专业从业或学习经历与经验;
4.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力充沛,无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病症和病史;
5.五官端正,形象大方,喜爱儿童,乐观豁达,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灵活、妥善处理突发情况;
6.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积极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教学培训工作、社会实践工作等;
7.业余时间较为充裕或能够自行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能够按时足量完成教学和管理工作任务;
8.自愿接受中国戏曲学院“高参小”工作小组的领导、管理、培训及工作任务等;
9.优先录用条件:富有社会责任感,道德品质优秀,具有一定社会经历特别是参加省级以上大型活动或具有长期教学辅导经历的申请人优先;在社会工作、艺术水平等方面具有突出专业资质、技能的申请人优先。
五、服务岗位:
参加学院合作基地校中小学生学习戏曲、话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门类的表演、演唱、形体、演奏、绘画等方面的辅导工作,参加组织中小学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编创作品、排演节目;授课侧重艺术实践,兼顾理论常识。
六、权利义务:
1. 自愿服从中国戏曲学院“高参小”工作组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接受相关培训,资质审核合格后授发聘书、配发牌证;
3.按照自身专业资质、职称、职务级别及授课内容、对象等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课酬;
4.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相关事故责任;
5.每年度评选优秀教师。
七、选拔录用:
选拔录用包括网络报名、初步审核、岗前培训、录用考察、录用公布五个步骤,严格确保选拔人员的素质。具体安排如下:
1.网络报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5日17:00整,填写申请登记表并发送活动组委会指定邮箱:gxbds2010@163.com
2.初步审核:7月6日—7月8日(审核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
3.岗前培训暨录用考察:7月11日—7月12日(中国戏曲学院二号教学楼104室)
4.录用公布:7月17日15:00整(见中国戏曲学院官网)
欢迎报名与加入,成为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艺术传播使者。
咨询电话:010—63352427(徐老师)
附:《中国戏曲学院“高参小”工作教学及管理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中国戏曲学院“高参小”工作组
2015年6月26日
附件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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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高参小”工作教学及管理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 20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