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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 (京外地区)邀请展的通知

各省市大中小学校、文化教育机构:

为积极响应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中宣发〔2017〕26号),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29号),推动学校美育工作的发展,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定于2018年9月至12月举办第九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以下简称“戏曲大赛”),并邀请部分京外地区的优秀选手和节目进京展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大中小学生的文化素养,展示学校戏曲教育的优秀成果,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学校文化氛围,推动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传承国粹艺术  弘扬民族精神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负责戏曲大赛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决定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和关键问题;指导中国戏曲学院和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开展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

(二)承办单位: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负责执行市教委的决定,积极完成戏曲比赛的策划、组织、实施,制定安全预案等相关工作;指导各区开展戏曲艺术实践活动、加强参赛组织管理,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并进行工作总结。

四、活动原则

(一)育人为本。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育全过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中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引领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念、提高人文素养、塑造健康人格。

(二)公平普及。面向全体学生搭建多类别、多层次的传统文化美育实践平台,注重与学校戏曲教育的衔接,扩大参与学生的覆盖面。

(三)传承创新。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戏曲等传统文化艺术形式的学习和表演,创作富有时代精神、符合学生特点的优秀作品,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优质开放。融合学校和社会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互动互联,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传统文化教学内容和实践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组织过程中,本着面向全体学生、自愿报名的原则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为更多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机会。

(二)挖掘特色、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原则规范参赛组织管理,结合戏曲进校园的开展情况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特色精心组织,充分展现学校美育教学尤其是戏曲教育的成果,注重发挥实践育人功能。

(三)及时总结、促进发展。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和客观评价,为进一步提升艺术实践活动的内涵和品质、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奠定基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子聃

联系电话:63352427、15110030656

活动网站:中国戏曲学院网(www.www.ronmenor.com)

电子邮箱:gxbds2010@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2号教学楼1层104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3

 

附件:第九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规则

 

 

                               中国戏曲学院

                                2018年9月29日


附件

 

第九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规则

 

一、组别设置

(一)京外地区非专业艺术院校的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

(二)戏曲表演类;分为小学组(1-6年级)、中学组(7-12年级)、大学组三个组别。

二、报名事宜

(一)分为个人与集体两类,每名学生只限报名参加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一项,参赛剧种及形式不限。

(二)个人项目参赛剧目时间限4分钟以内,集体项目参赛剧目时间限10分钟以内;个人项目参赛剧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 集体项目参赛剧目限报2名以内指导教师。

(三)报送参赛视频资料为mp4或vob格式;参赛视频及声音需同期录制并采用全景拍摄,禁止做任何后期剪辑与包装;参赛视频的画质与音质要求清晰稳定、播放流畅;光盘封面需标注参赛剧目名称、选送单位、选手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参赛视频的画面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学生姓名、单位、组别等身份识别信息;参赛视频须代表选手真实水平,避免“假唱”、“替身”等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报送单位参赛资格。

三、比赛程序

(一)预选

采取上报光盘的方式进行预选,按照各组别作品数量50%的比例入围展演。

(二)展演

1.以展演的形式进行最终评选,采用现场评分、不亮分、不在现场点评的方式进行;特邀中央电视台(拟定)同期录制、择优播出。

2.展演包括现场表演及戏曲知识问答两部分,戏曲知识问答题选题大纲将随入围展演通知一并发放。

3.展演剧目需与预选剧目相一致;参赛所需服装、化妆、道具、伴奏(含乐队)等均由选手或参演单位自行解决。

四、奖项设置

(一)按照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三个组别,分设最佳节目奖及优秀节目奖。

(二)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时间安排

(一)网络报名

10月10日前,登陆活动网站下载报名表,发送至活动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及报名表电子版需注明参赛类别、组别、选手姓名、参赛单位及联系电话。

(二)材料寄送

1. 10月17日前以邮寄的方式寄送至组委会(以邮戳为准)

2.提交材料时须将参赛纸质材料、参赛视频(DVD光盘或U盘)一并报送。

3.未邮寄材料的个人或集体均视为弃赛。

(三)预选

10月30日起,在活动网站公布入围展演名单及相关要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展演

1.11月30日,全天在京报到(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第二教学楼1层104办公室);

2.12月1日举行展演;参加在京展演和颁奖晚会演出的节目,另行通知日程要求。

(五)优秀剧目录制、颁奖晚会

拟于12月2日至12月3日在中国戏曲学院大剧场举行。

 

 

 

                                中国戏曲学院

                                 2018年9月29日


附件大小
附件1 (京外)第九届国戏杯甲组报名表.doc3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