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中国戏曲学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遵循以考生为本、减少或杜绝人员聚集、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的原则,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中国戏曲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工作原则
面对新的形势,中国戏曲学院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细化流程,积极稳妥组织好研究生复试工作。
1、安全防护到位。我院把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进行,采取有力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杀菌消毒等工作。
2、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全面领导下,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院复试各项工作,指导各系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中国戏曲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监察组长为学院纪委书记,副组长为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各个教学系主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和保密等职能部门,对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四、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对当前疫情形势的研判,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网络远程的复试方式。
以各专业系为依托,组成学科研究方向复试小组。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要进行考试纪律、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考前培训。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1、复试分数线要求。
在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线如下表: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中国戏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参见附件一。
4、中国戏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名额计划表参见附件二。
5、复试时间安排:2020年5月20日前启动,6月初完成,复试地点将安排在学校具备网络在线复试条件的教室或会议室内进行。
6、主要考核方式与要求:
(1)专业网络面试:根据各系专业特色,采取“对考生提交相关专业作品评审+专业网络面试”或单采用“网络专业面试的形式”对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学术基础及认知能力进行考核。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面试的考核方式为:网络面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方式采用结合考生提交个人简历(涉及思想品德方面阐述等)以及现场面试考核方式。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要进行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询问与考察,如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等);
②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情况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具体考核办法另发通知。
中国戏曲学院网络视频面试具体操作流程待官方网站近日通知。
视频面试过程考生不得拍照、录像或以其他形式进行留存备份或将复试内容泄露。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法律规定追究责任。网络递交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作弊,取消其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院系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提交的学术实践成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7、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及录取要求
(1)专业网络面试考试科目一门,满分9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54分)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面试考试科目一门,综合评分满分为1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加试科目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后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排名,顺序录取。复试成绩将于6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详见我院官网复试成绩查询通知。
8、 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比例: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
2、招生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书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
我院研招办咨询电话:63337039,63339290。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国戏曲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6335328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