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上午,我院招生办公室牵头召开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会,教务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张尧,教务处副处长、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张文振、王莹,各系招生工作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传达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研讨梳理我院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规章制度;通报我院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安排。
首先,张文振副处长解读了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结合我院实际,强调了《通知》中切实需要注意的内容要求。第一,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严禁高校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第二,将校考上升至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要严格规范招生命题和测试管理,面试等测试内容全程录音录像、会议结论性内容留存会议纪要,保存材料时限不少于4年;第三,加强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校外考评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四分之一,加强测量仪器校准和检查,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亲属报考实行回避,严禁参与各类考前辅导、培训;第四,严格规范招生录取行为;第五,加强招生信息公开;第六,建立招生考试仲裁机制;第七,实行试点高校退出机制;第八,加强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复查;第九,严肃处理考试招生违规行为,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此外,张文振副处长又宣读了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基本要求,阐明需注意的详细规定,包括招生简章制度发布、招生办法、省级统考、校考、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我院作为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实施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等。
张尧处长再次对《通知》的精神要求做出强调,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保障招生工作的严密与公正,做好材料记录保存,推进我院“两库”建设,完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命题、监考等各人员的承诺书签署机制,设立仲裁小组,制定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办法。张尧处长又传达了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招生工作总体严谨,稳中求进,确保各环节工作任务的严格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仲裁机制,完善我院招生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我院招生工作管理,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
最后,张尧处长通报了我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制定、招生新闻发布会、专业考试等时间安排。各系招生工作负责人认真学习和讨论了教育部文件精神,并表示将高度重视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以高度的责任心,全力以赴,确保我院招生考试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会前,教务处领导班子和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经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